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接獲民眾檢舉東門陸橋右側超車違規情事,因長期以來騎士認為靠右騎車比較安全,所以部分騎士還是會選擇右側超車,但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規定:「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險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因此在陸橋上是禁止超車,警方也呼籲用路人依序行駛,確保陸橋上行車安全。
在東門陸橋上因機車與汽車相互爭道,導致行車糾紛,此種情況屢見不鮮(圖/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提供)
民眾因被檢舉東門陸橋右側超車違規紛紛大喊冤枉呀!為免民眾被檢舉而不知緣由,並避免用路人荷包失血,特別針對上述違規解說於民眾知悉;因為長期以來騎士認為靠右騎車比較安全,所以部分騎士還是會選擇右側超車,惟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超車時應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間隔超過。」規定,同一車道超車應由左側超車;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規定:「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險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地段超車」,因此在陸橋上是禁止超車。
經查東門陸橋自112年8月29日開放機車通行迄今,民眾檢舉違規超車計有105件、舉發79件、不舉發26件,舉發比例佔75%,如此高比例的違規也提醒用路人需耐心駕駛,尤其行經較狹窄的陸橋,還是依循法規依序行駛,才能有效避免意外發生。
東門陸橋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規定,陸橋上禁止超車,需依序行駛才能避免受罰(圖/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提供)
第一分局長歐祖明在此呼籲,本市東區東門陸橋因配合鐵路地下化工程,機車地下道永久封閉,因此改為小汽車與機車混合行駛車道,雙向均為單一車道,且道路中央設置分向限制線,用路人進入東門陸橋後,請依序行駛,避免有超車之駕駛行為,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