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鎮區2日清晨上演拒檢逃逸驚險場面。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5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中山、五甲路口有一輛白色轎車停在道路上遲未行駛,員警趕抵發現駕駛竟在車內昏睡,上前拍打車窗要求受檢時,23歲李姓男子突然驚醒踩油門離去,警方立即展開攔查。
警方考量清晨道路仍有其他車輛通行,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示意停車,並保持適當距離尾隨,持續掌握白色轎車動向,避免貿然追逐增加其他用路人風險。約2公里後,員警行經中山、光華路口掌握安全時機,成功將車輛攔停並控制李男。
23歲李姓男子疑酒後駕車,不勝酒力停在中山、五甲路口昏睡,警方上前喚醒時,李男突然駕車逃逸。(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警方指出,李男遭攔下後向員警表示「我不會跑,不要浪費警力」,但稍早才拒絕攔查駕車離去。進一步了解,李男前一晚與友人聚會飲酒,酒後仍自行駕車,疑因不勝酒力才在道路上昏睡;員警盤查時聞到其身上散發濃厚酒氣,實施酒測後數值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涉嫌公共危險罪逮捕送辦。
警方另查出李男涉嫌無照駕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舉發,最高可處6萬元以下罰鍰,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酒後駕車依同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舉發,最高可處12萬元以下罰鍰;拒檢逃逸則依第60條舉發,最高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各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裁處21萬元罰鍰。
李男駕駛白色轎車,拒檢逃逸約2公里,警方於中山、光華路口攔停。(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前鎮分局長黃元民表示,拒檢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具有高度風險,警方執法除須掌握嫌疑車輛動向,也必須兼顧周邊交通安全。本案員警並未貿然逼車,而是沿途尋找適當攔停位置,在中山、光華路口掌握時機完成攔截,避免危險持續擴大。
警方強調,酒後駕車、無照駕駛及拒檢逃逸均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重大危害,將持續加強取締及攔查,也提醒民眾飲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車,應改搭大眾運輸、計程車或由未飲酒親友接送,避免害己害人。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