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重申,遊憩沙灘業者不得以陽傘強佔沙灘,嚴重者將以侵佔國有土地移送。(圖/墾管處提供)
墾丁國家公園白砂海灘,被水上活動業者以插陽傘佔用營業,遊客進入沙灘若未租用陽傘則遭惡意驅離一事,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重申,各遊憩沙灘皆有規範業者,不得以陽傘強佔沙灘,嚴重者將以侵佔國有土地移送。
墾丁國家公園各沙灘皆有水上活動業者經營水上活動,及租用陽傘服務,然因未規範陽傘樣式及顏色,不同業者製作之陽傘顏色五花八門,多年來曾被民眾詬病雜亂、不雅觀。墾管處於107年,統一南灣、白砂及船帆石三個沙灘之陽傘顏色及樣式,為使規範儘速落實,並協助南灣業者統一製作深藍色之陽傘,並約束船帆石及白砂業者陽傘顏色為白色。自此各沙灘景觀大幅改善。
統一南灣、白砂及船帆石三個沙灘之陽傘顏色及樣式,並協助南灣業者統一製作深藍色之陽傘,並約束船帆石及白砂業者陽傘顏色為白色。。(圖/墾管處提供)
墾管處表示,現行除規範陽傘形式、顏色之外,亦有要求業者僅可於遊客租用陽傘後,方可將陽傘插於沙灘,且不可強迫遊客租用,白砂業者如此行徑,已違反管理處與業者間之約定。
墾管處依「海域遊憩活動管理方案」劃定白砂為5大遊憩沙灘之一。目前進行制度化管理並訂有契約的為南灣沙灘,業者有責任負責沙灘清潔維護,陽傘業者基於使用者付費之原則,須年繳新臺幣6000元予管理處,費用併同水上摩托車及陽傘2項,且管理處亦有預留遊客使用陽傘之空間,遊客亦可自行帶傘於該區使用,業者亦不可因遊客自行備傘而強迫遊客離開。
墾管處重申,墾丁5大沙灘除大灣外,民眾皆得插傘遮陽,然請遊客注意禮讓,不得妨礙他人,白砂沙灘亦有劃出遊客自行攜傘使用之區域,關於各沙灘業者於遊客未租用,或於自行插傘區插傘的情況下,以陽傘佔據沙灘並驅趕遊客。
墾管處訂立之「海域遊憩活動管理方案」惟無明確罰則,未來將會加強輔導業者,南灣管理模式亦會推廣擴及至其他沙灘,以使海域遊憩更有秩序、減少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