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黃柏霖十七日表示,警政與立法機關應正視毒駕引發的社會關切,積極研擬更貼近實務需求的修法與執法措施,以回應民眾對危險駕駛造成悲劇的憂慮。
市議員黃柏霖呼籲強化毒駕防制,建議採分級管理制度,以降低危險駕駛造成的交通傷亡。(圖/記者吳文生攝)
黃柏霖指出,小港日前發生毒駕撞死機車騎士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市府隨即展開全市擴大取締,並呼籲檢討相關刑責,雖有助短期嚇阻效果,但長期而言,仍需建立更具前瞻性的預防機制。
他表示,酒駕問題近年已有改善,警政機關下一步應加強毒駕防制,並強調「預防勝於處罰」才是核心。若僅在查獲吸毒後駕車才處罰,即使尚未肇事,也難以消除違規者的僥倖心理。
黃柏霖進一步指出,若制度能朝「吸毒者不宜具備駕駛資格」方向調整,有助降低毒駕發生率,同時提升違法成本並強化戒癮動機。不過現行法制仍受比例原則與不當聯結禁止限制,若未涉及駕駛行為即吊扣駕照,恐引發爭議。
他建議,在兼顧比例原則下,可採「分級分類管理」制度,例如對有毒品前科者縮短駕照有效期限,並要求定期回診與檢驗;對於海洛因、安非他命等高風險成癮物質使用者,則可採取更嚴格的駕駛限制。
黃柏霖強調,相較於現行「上路才取締」的被動模式,若能提前介入管理,將更有助降低交通事故與人命傷亡,提升整體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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