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苓雅區21日中午發生汽車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一名謝姓女子駕車行經三多二路與廣東二街口左轉時,疑未依規定暫停禮讓正在行人穿越道上的林姓女子,雙方發生碰撞,造成林女身體多處擦挫傷,所幸送醫時意識清楚。警方調查,雙方均無酒駕、毒駕情形。
苓雅分局表示,21日中午12時14分接獲報案,指三多二路與廣東二街口發生交通事故,轄區民權派出所員警立即趕抵現場,除協助傷者及進行交通疏導,也通知交通分隊到場測繪、蒐證,以釐清事故發生經過。
警方初步調查,謝女(61歲)駕駛自小客車、林女(33歲)步行,事發前雙方均沿廣東一街由北往南方向前進,謝女行駛至路口準備左轉時,與正在穿越道路的林女發生碰撞,林女倒地後身體多處擦挫傷,由救護人員送醫治療,意識清楚,並無生命危險。
警方經現場調查及相關事證,初步研判謝女行經行人穿越道時,遇有行人正在穿越,未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可能為事故發生原因,實際肇事責任及事故原因,仍須由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鑑定分析確認。
苓雅分局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而未暫停讓行,並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可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警方呼籲,行人穿越道並非只是道路標線,更是保障行人通行安全的重要空間,駕駛人行經路口、轉彎或接近斑馬線時,應主動減速並確認左右是否有行人,確實做到停讓。苓雅分局將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及違規取締,降低路口事故風險,共同維護市民用路安全。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與廣東二街口發生汽車碰撞行人事故,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處置、疏導交通並進行事故測繪,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仍待進一步鑑定釐清。(苓雅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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