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左楠區議員參選人黃偵琳廿三日表示,那天晚上她確實喝了酒,卻仍選擇騎車返家,對自身狀態判斷錯誤。對於相關司法程序,她都依法面對,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並未逃避。 黃偵琳強調,酒後駕駛不應被淡化或包裝。不論理由、距離多短,或自認清醒,只要上路,就是將風險轉嫁給所有用路人,這不是一句「我當時以為可以」就能帶過的事。
左楠區議員參選人黃偵琳表示,那天晚上她確實喝了酒,卻仍選擇騎車返家,對自身狀態判斷錯誤,承擔法律與公共責任。(取自黃偵琳臉書)
她進一步指出,法律責任之外,還有公共責任。身為希望爭取公共託付的人,她本應把標準放得更高,卻在公共安全的底線上失守,造成社會失望,也讓支持者為難,為此她向大家道歉。 黃偵琳表示,道歉不能只停留在文字。事件發生後,她對酒精與駕駛採取零容忍:當天若有任何行程,她一律不飲酒;涉及飲酒場合,絕不自行駕駛,由團隊統一安排代駕或叫車,並留存紀錄。 她也說,會將此次錯誤轉化為正面行動,長期投入反酒駕志工宣導,未來在節慶圖卡上強化反酒駕警語,行程中致詞時也會提醒民眾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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