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先生,我人在鳳山很著急,我的錢包好像遺落在佳冬鄉某檳榔攤沒有帶走。」枋寮分局石光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一名綽號「阿財」的吳姓男子(38年次)向警方表示,開車到高雄才發覺錢包不在身邊,由於錢包塞滿要周轉的現金,無法及時趕回來只得著急報警求助。
警員黃尚鈞趕赴報案人「阿財」所述地點,檳榔攤老闆娘表示確實有客人買完檳榔忘記將錢包帶走。經警方清點錢包裡的新臺幣5萬6,000元完整無缺,立即通知錢包主人前來領取,阿財笑容滿面地向警方致謝,還說錢包不見被老婆唸了一整路,警方不忘提醒出門在外時要將「手機、錢包、鑰匙」六字謹記在心。
枋寮分局長簡彥匡肯定石光所同仁為民服務的積極作為,值得肯定及讚許,具體表現了警察「人民保母」之正面形象,並呼籲重要財物在身上應妥適保管,避免一時疏忽造成不便。
周轉現金失而復得,枋警為民服務一級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