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員警8月30日22時45分許執行勤務,巡經前鎮區康定路與鎮興路口時,發現48歲陳姓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安全帽未依規定扣妥,員警上前攔查,卻意外發現陳男神情緊張、舉止異常,進一步查出涉嫌持有毒品。
警方表示,盤查期間陳男不斷用手遮掩隨身黑色包包,疑似企圖掩飾包內物品,過程中還趁隙將部分物品丟棄地面,相關舉動均被員警察覺。陳男眼見無法隱瞞,坦承當日下午曾施用毒品,警方隨即依法查處,在其隨身物品及現場共起獲安非他命5包、海洛因2包。
警方以毒品試劑進行初步檢測,查扣物品分別呈海洛因及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陳男接受唾液毒品檢驗結果同樣呈陽性。全案調查後,警方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陳姓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安全帽未依規定扣妥,神情緊張進一步查獲安非他命5包、海洛因2包。(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交通違規部分,警方指出,陳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2,4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及移置保管車輛;另安全帽未依規定戴妥,依同條第4項最高可處新台幣300元罰鍰,2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處2,700元罰鍰。
前鎮分局長黃元民表示,毒品除危害身心健康,施用後駕車更可能影響反應及判斷能力,對其他用路人構成威脅。警方將持續加強毒駕攔查及毒品查緝,從可疑跡象發掘不法,也呼籲民眾切勿施用毒品後駕車或心存僥倖,以免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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