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青年夜市搬遷至中崙路重新開張,經營近3年,夜市股東最近鬧內訌,曾姓股東向大股東蘇炎城要求查閱營業資料遭到拒絕,向高雄地院起訴,法官邱逸先12日傳喚兩造開庭準備程序。
鳳山青年夜市遷至中崙路營業,場地三千多坪,共百餘個攤位,由曾姓人士和蘇炎城前議員於109年9月合組大創資產有限公司負責經營,蘇炎城擔任執行業務股東,並聘劉奕佑出任大創公司董事對外代表公司。
青年夜市經營漸有起色,但股東之間卻生不睦,曾姓股東最近向蘇炎城要求查閱公司帳簿及交易明細等資料遭到拒絕,蘇炎城以存證信函表明拒絕查閱帳冊,並稱如仍有疑義,請依法辦理。
曾姓股東無奈,委請律師提起民事請求查閱帳冊官司,曾姓股東強調,依公司法規定他身為股東自得行使股東監察權,向被告蘇炎城及劉奕佑請求查閱大創公司之財產文件、帳簿、表冊等,以了解夜市實際經營情形和虧損如何。
高雄地院民事庭法官邱逸先12日開庭準備程序,雙方都委請律師出庭,邱逸先法官先確認原告曾姓股東的訴之聲明,將被告應提出大創資產公司的帳冊資料變更至10項,並確認爭執事項及不爭執事項。
庭訊中,被告蘇炎城委任律師竟稱,青年夜市沒有雇用正式員工管理。曾姓股東委任律師表示,兩造成立大創資產公司之目的,在於招攬攤商群集成青年市集,自須有一定人力去招攬及管理市集、製作日記等工作,沒有雇用員工故無製作薪資清冊,世人難信。至少被告應有雇用經辦會計人員,豈非無雇用員工之理?
高雄鳳山青年夜市股東鬧內訌,曾姓股東打官司向大股東蘇炎城要求查閱營業資料,高雄地院法官邱逸先傳喚兩造開庭準備程序。(記者吳文欽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