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近期針對列管大型髒亂點展開市容環境整頓作業,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規定,限期地主於2日內完成清除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區隊將先行代為清除,並依相關規定向行為人及地主求償清除費用。環保局呼籲地主切勿心存僥倖,務必善盡土地管理責任。
清潔隊協助清除大型髒亂點,恢復周邊環境整潔。(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指出,近期特別針對山區及偏僻處的大型髒亂地點進行盤查並持續擴大列管,發現部分地區遭民眾任意丟棄垃圾,也有不肖業者惡意非法棄置廢棄物,造成環境嚴重髒亂。目前已有26處由地主配合或由區隊完成清理。為有效遏止亂象,環保局會調閱周邊監視器,倘若查獲行為人,將依《廢清法》第36條規定處以6,000元至300萬元罰鍰,並移送法辦,絕不寬貸。
地主雇工進行髒亂點清理作業,改善環境品質。(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提醒地主應落實巡查、妥善維護土地環境,避免因管理不力造成髒亂問題;即便區隊代為清除,後續仍會依法向行為人與地主追償費用,勿以為可以規避責任。同時也呼籲市民勿隨意丟棄垃圾,業者更不得非法棄置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共同維護市容整潔。
稽查人員破袋追查垃圾來源,釐清污染行為責任。(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並表示,市民若發現污染情事,可撥打1999或 07-7317600 公害陳情專線通報,環保局將立即派員查處,期盼透過民眾與政府共同合作,讓高雄成為更乾淨、宜居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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