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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選手赴陸參賽是否符規範 陳麗娜促完整資料送運動部認定

高雄選手赴陸參賽是否符規範 陳麗娜促完整資料送運動部認定

2026-09-16
記者 吳文生 / 高雄 報導

高雄選手赴中國大陸參加全國輪滑單排輪滑球錦標賽,參賽資格、組隊方式及帶隊體系受到關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16日表示,已要求運動發展局查明相關參賽名單、帶隊人員、報酬及獎金等資料,並將完整資訊送交運動部認定,避免因各單位對規範認定不同,導致參賽選手面臨不同待遇。

陳麗娜指出,依她掌握的賽事秩序冊,至少有3支隊伍出現台灣選手,其中包括高雄籍選手,也可能涉及教練、帶隊人員及未成年選手。她認為,即使部分隊伍以地方隊或俱樂部名義參賽,仍應釐清實際組隊、招募及帶隊體系,不能單從隊伍名稱判斷是否涉及兩岸運動交流相關規範。

依運動部現行「兩岸運動交流處理規範」,我方運動專業人員赴大陸地區參加體育運動活動,不得接受矮化或對我方不利的要求或安排,並明定不得組隊前往大陸地區參加其指稱的「全國性」體育運動活動。至於此次輪滑賽的實際性質、參賽方式及個別人員是否涉及相關規範,仍應由主管機關依具體事實認定。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關注高雄選手赴中國大陸參加全國輪滑賽情形,要求運發局查明參賽名單、帶隊體系,以及相關報酬、獎金等資料,並送交運動部認定。(陳麗娜提供)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關注高雄選手赴中國大陸參加全國輪滑賽情形,要求運發局查明參賽名單、帶隊體系,以及相關報酬、獎金等資料,並送交運動部認定。(陳麗娜提供)

陳麗娜表示,中國大陸各地隊伍邀請台灣選手參賽,是否涉及比賽名次、「一級運動員」資格、升學等因素,以及台灣選手是否領取出場費、帶隊報酬、獎金或其他利益,都應進一步查明;若涉及未成年選手,調查時更應優先釐清居中組隊、招募及帶隊的成年人與相關團體,不應在事實尚未釐清前將責任一概歸於選手。

陳麗娜指出,自己去年11月曾提出類似案件,當時運發局表示已呈報中央,但後續結果仍不夠明確。她要求運發局1個月內完成參賽人員及帶隊體系調查,將秩序冊、名單與陳情資料函送運動部,並向高雄各單項協會、俱樂部、學校、教練及選手說明相關規範,同時建立赴陸參賽的事前申報與諮詢機制,讓選手及教練在出發前即可確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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