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南區培安路一處流當車輛放置場,今年2月18日大年初二晚間發生大火,現場約160多輛汽車及200多輛機車燒毀受損。當事人李承龍表示,場內一輛Gogoro電動機車的鋰電池疑與起火有關,並就車輛及營業損失提出17,766,102元的賠償請求。
李承龍提供火災前相關Gogoro電動機車照片,並主張其中一輛電動機車鋰電池疑與火災起因有關;目前尚未取得火災鑑定報告證實。(圖/李承龍提供)
起火場地由數家當鋪共用。依李承龍提供的「請求金額總表」,他列入求償的全毀車輛共224輛,包括190輛一般機車、10輛電動機車及24輛汽車,車輛燒毀損失請求15,134,136元;另就營業場所受損請求1,873,102元、營業收入減少請求758,864元,三項合計17,766,102元。這是李承龍提出的請求金額,尚非已認定的賠償金額。
李承龍提供的安南區調解委員會通知單載明,調解時間為9月23日下午2時。他表示,此次就火災損失尋求調解,但未獲共識。李承龍認為,面對重大損失及受影響車主的疑問,Gogoro不應保持沉默,應出面說明相關鑑定資訊與後續處理方式。記者目前未取得本案火災鑑定報告及Gogoro的回應;起火原因與賠償責任仍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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