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房屋稅條例修正,調整房屋稅制,議會今(21)日三讀通過「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等三項自治條例修正案,預計將有42萬名自住房屋所有人享有降稅優惠。
議會三讀通過房屋稅新制 估42萬自住戶享減稅優惠。(記者/吳文欽)
三項重要民生法案經過法規委員會專業審查後,今(21)日由議長康裕成主持二、三讀審議程序,獲得在場議員不分藍綠,一致支持,由康議長敲槌完成三讀;新制將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市府財政局預計於2月底前完成修正作業。
議會三讀通過房屋稅新制 估42萬自住戶享減稅優惠。(記者/吳文欽)
此次修法重點著眼三大面向,包含單一自住房屋減稅、多屋持有者合理加稅、以及鼓勵空屋釋出。希望在保障自住需求的同時,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在單一自住房屋稅率降低方面,在全台僅持有一戶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低於一定金額的民眾,稅率將由1.2%降至1%;另針對多屋族增稅,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將改採「全國歸戶」計算,依中央法規稅率調整為2%至4.8%,且採差別稅率課徵,如:全台持有5戶房屋未有效利用者,所有房屋將按4.2%稅率課徵,藉此提高多屋族持有成本。
此外,調整建商餘屋稅率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內可適用較低的2%至3.6%稅率,以鼓勵建商加速釋出房屋,增加市場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