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林智鴻24日在市議會召開「高雄市發展合作事業自治條例」制定草案第二次公聽會,廣邀產官學界代表參與,匯集各方專業意見,提出具體政策建議。

林智鴻指出,本次公聽會聚焦四大議題:一、行政機關如何永續推動合作經濟;二、解決合作社融資困境的策略;三、公私部門如何協力合作、推動育成與輔導機制;四、對自治條例草案的修正建議。
他表示,過去工業革命帶動經濟快速發展,卻也加劇貧富差距。自19世紀起,合作社經濟逐步興起,聯合國亦明確支持合作社,並強調其在推動永續發展、消除貧困及實現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中的重要角色。
林智鴻強調,合作社秉持「自助、互助」精神,國家憲法與法律已有相關保障,如能進一步透過地方自治條例建立明確法源,不僅可確保合理分配,還能讓合作事業發展與全球永續潮流接軌。他也希望藉由廣邀專家學者與市府局處對話,凝聚共識,完善自治條例。
他指出,當前全球正面臨地緣政治風險、供應鏈重組、能源轉型與數位化挑戰,在此國際格局下,城市治理除需兼顧國防安全、經濟發展與外交合作,更應強化基層經濟與社會福利,讓弱勢族群能自立自助,共同面對轉型挑戰。
林智鴻最後表示,唯有透過立法,賦予地方政府穩固法源依據,方能克服行政規則延續性不足的問題,讓合作經濟在高雄深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