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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打方向燈牽出酒駕 前鎮警攔63歲女送辦

未打方向燈牽出酒駕 前鎮警攔63歲女送辦

2026-08-28
記者 張振興 / 高雄 報導

高雄一名63歲林姓女子26日清晨騎乘重機車行經前鎮區同安路,因右轉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引起巡邏員警注意,攔查過程卻聞到明顯酒氣,再從機車上的隨身杯發現端倪。警方實施酒測後確認超過法定標準,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前鎮警分局指出,草衙派出所員警當天上午5時4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發現林女騎車右轉同安路時未打方向燈,遂上前攔停。原本只是一般交通違規,不料員警與林女交談時聞到陣陣酒味,同時注意到機車上放著一只隨身杯。

林姓女子因右轉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引起巡邏員警注意,攔查後酒測超過法定標準,依法送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林姓女子因右轉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引起巡邏員警注意,攔查後酒測超過法定標準,依法送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員警查看杯子時聞到濃厚酒味,立即詢問林女是否喝酒後騎車。林女見無法隱瞞,坦承凌晨曾在友人住處飲用啤酒。對於為何將裝過酒的杯子帶上機車,她則否認有邊騎邊喝情形,解釋因不習慣使用別人的杯子,因此平時會攜帶私人杯具。

盤查期間還發生一段插曲,已有醉意的林女突然伸手觸碰員警大腿,員警嚇了一跳,立即出聲制止「不要亂摸我」。警方隨後依法進行酒測,結果超過法定標準,訊後依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另針對酒後駕車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違規依法舉發。前鎮分局長黃元民表示,此案從未打方向燈的小違規,進一步發現酒駕情事,也在事故發生前及時攔阻。警方呼籲,酒精會影響反應及判斷能力,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應改搭大眾運輸、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避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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