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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交通安全月 南警五分局籲路口慢行、雨天主動開燈

9月交通安全月 南警五分局籲路口慢行、雨天主動開燈

2026-09-08
記者 張振興 / 台南 報導

響應9月全國「交通安全月」,台南市警五分局今年緊扣「守護機車安全、延續停讓文化」兩大主軸,以「騎車毋通趕,停讓保平安」為宣導標語,將交通安全宣導從警察機關帶進廣播電台及醫院候診區,透過空中傳播與面對面互動,提醒市民將正確用路觀念落實於日常生活。

五分局9月1日交通安全月首日前往青春廣播電台接受專訪,8日再至勝利之聲廣播電台宣導,除介紹今年交通安全月重點,也針對高齡交通安全、行人路權、微型電動二輪車及台南常見機車事故態樣,以生活化案例說明交通規則與潛在風險,讓民眾從日常情境建立安全用路觀念。

宣導觸角也延伸至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警方利用民眾候診時間進行交通安全宣導,將等待看診的空檔轉化為「交通安全充電時間」。員警針對機車族常見情境,說明兩段式左轉標誌及標線、轉彎安全、路口路權與防禦駕駛,提醒騎士即使擁有優先通行路權,仍須預判其他車輛及行人的可能動向。

五分局指出,機車缺乏車體防護,發生碰撞時受傷風險較高,尤其路口匯集直行、轉彎及行人等多種動線,更需提高警覺。未保持安全距離也是常見肇事因素,騎士應與前車保持足以隨時煞停的距離,兩車並行也要預留安全間隔,避免搶快、鑽車縫;「有路權,不代表沒有危險」,防禦駕駛就是除了避免自己犯錯,也替其他用路人可能發生的錯誤預留反應空間。

五分局9月1日交通安全月首日前往青春廣播電台接受專訪介紹今年交通安全月重點。(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提供) 五分局9月1日交通安全月首日前往青春廣播電台接受專訪介紹今年交通安全月重點。(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提供)

針對南部日前連日陰雨,警方也提醒,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行駛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雨天開燈除了增加自身視線,更重要的是提高車輛辨識度,駕駛人不宜完全依賴日行燈或自動頭燈,應主動確認燈光是否正確開啟。

五分局呼籲,交通安全不能只停留在「知道規則」,而應轉化為每天的駕駛習慣。路口慢一點、車距多一點、轉彎多確認一次,雨天主動開燈,都可能避免事故發生,期盼市民共同響應「騎車毋通趕,停讓保平安」,以禮讓及防禦駕駛守護彼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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