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8日凌晨發生毒駕案件。前鎮警分局瑞隆派出所員警於1時許巡邏時,發現28歲嚴姓男子駕車行經公正路、武慶一路口時直接闖越紅燈,不久後行駛至公正路、崗山中街口,又趁紅燈左轉,短時間內接連2度違規,通過路口時甚至未明顯減速,員警認為駕駛行為異常且危險,立即尾隨攔查。
警方盤查時進一步詢問嚴男是否曾施用毒品,嚴男起初否認,直到員警告知將進行毒品檢測,才改口坦承曾施用毒咖啡包。經嚴男同意後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及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警方立即依法處置,調查後依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得知將遭依法究辦,嚴男開始向警方求情,頻頻強調「我態度很好」、「我都有配合」,希望員警能網開一面。員警則當場提醒,嚴男不但接連闖紅燈,通過路口也未減速,已對其他用路人造成高度風險,並回應「我們對你態度也很好,不需要情勒」,最終仍堅持依法處理。
現28歲嚴姓男子連闖兩個紅燈被警方攔下,並經毒品檢測後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全案移送法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交通違規部分,警方指出,吸食毒品後駕車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00元;闖紅燈及紅燈左轉則依第53條第1項,各最高可處新台幣5,400元,3項違規最高合計可處130,800元,警方並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及車牌。
前鎮分局長黃元民表示,施用毒品後駕車已嚴重影響反應及判斷能力,若又無視號誌闖越紅燈,稍有閃失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不僅危及駕駛自身安全,也可能波及其他無辜用路人。警方將持續針對毒駕及重大交通違規加強取締,對危險駕駛依法嚴辦,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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