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沿海地區自助鮮烤生蚵店家林立,為了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嘉義縣衛生局啟動專案輔導稽查,查核14家生蚵鮮烤業者,其中有2家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已責令改善,呼籲用餐民眾生蚵要烤熟才能食用,避免腸胃症狀發生。
嘉義縣衛生局啟動專案輔導稽查
嘉縣沿海地區烤鮮蚵業者共有14家,近日啟動專案輔導稽查,查核重點為:餐飲從業人員每年應主動健檢、作業中應戴口罩、穿著整潔衣帽或工作服、注意手部清潔、製餐過程應避免生熟食食品交叉污染、食材及器具容器有無離地存放等項目。經查核結果有2家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已責令改善完竣。
未符合食品衛生規範準則,責令改善完竣。
呼籲餐飲業者做好自主管理,未符合規範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稽查期間也提供「烤鮮蚵5安心」圖卡,讓業者張貼在店內明顯處。
衛生局已全面加強烤生蚵業者輔導與稽查
嘉義縣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有民眾疑似因吃烤蚵出現腸胃症狀,衛生局已全面加強烤生蚵業者輔導與稽查,經過查證,發現症狀多半來自生蚵未完全烤熟就吃下肚,導致身體不適。提醒民眾烤鮮蚵5大安心步驟:1.食材要新鮮2.應充分烤熟3.手部要清潔4.生蚵勿生食5.生熟食分開盛裝,千萬勿追求口感而吃下未熟生蚵,造成腸胃不適。
有任何食品衛生疑慮可電洽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趙紋華進一步表示,腸胃症狀常因諾羅病毒引起,呼籲食品業者要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並應加強環境清潔消毒,海產應煮熟後再讓民眾食用,有任何食品衛生疑慮可電洽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電話專線:05-362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