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衛生局於113年度監控食藥粧違規廣告,共開罰505件,裁罰金額達522萬元。其中,化粧品違規案件最多,高達212件,裁罰178萬元;食品違規209件,裁罰170萬元;藥物違規84件,裁罰金額則為174萬元。

衛生局持續加強對電商通路及電視廣告的監管,每年舉辦相關業者講習,提升廣告自主管理能力,降低違規風險。然而,隨著網路平台行銷的普及,消費者能夠透過社群網站、電視購物及通訊軟體等多種管道輕鬆購買商品,不肖業者也趁機利用誇大不實的廣告手法吸引消費者,甚至違規宣稱產品具有醫療效果。
常見的違規內容包括食品影射具減肥或排毒功效,化粧品宣稱可除皺、除斑、活化DNA等,或藥品廣告內容未經核准甚至與實際產品不符。衛生局提醒,誇大的廣告手法往往是消費陷阱,民眾應謹慎選擇產品,避免因輕信而影響健康。
嘉義縣衛生局局長趙紋華特別提醒,對於看起來太神奇、過度吸引人的廣告內容,消費者應提高警覺,不要輕信所謂的「療效」宣傳,以免花錢受騙。購買產品前應冷靜思考,查證資訊,確保自身權益與健康。
為加強消費者的警覺性,食藥署將定期發布違規廣告資訊,民眾可前往「食藥膨風廣告專區」(http://www.fda.gov.tw/TC/news.aspx?cid=5085)查詢,確保自身消費安全,避免落入違規廣告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