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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調高公幼餐點費收費基準 偏鄉每生每日105元、家長負擔不增加

南市調高公幼餐點費收費基準 偏鄉每生每日105元、家長負擔不增加

2026-08-11
記者 范繼如 / 台南 報導

為提升公立幼兒園餐點品質,因應近年食材價格上漲及偏遠地區採購、運輸成本增加,臺南市教育局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自115學年度起再度提高公立幼兒園午餐及點心費收費基準,一般地區每生每日由90元調高至95元,偏遠地區則加碼提高至105元。調增產生的經費差額全數納入就學補助,由中央與市府共同支應,家長繳費負擔不增加。

臺南市調高115學年度公立幼兒元餐點收費基準,一般地區每生每日由90元調高至95元,偏遠地區則加碼提高至105元,增加差額由中央與市府全額吸收,家長負擔不增加。(圖/臺南市教育局提供) 臺南市調高115學年度公立幼兒元餐點收費基準,一般地區每生每日由90元調高至95元,偏遠地區則加碼提高至105元,增加差額由中央與市府全額吸收,家長負擔不增加。(圖/臺南市教育局提供)

市長黃偉哲表示,幼兒餐點品質攸關孩子健康成長,市府自113學年度起首次將公立幼兒園每生每日餐點費提高至90元,考量近年物價持續上漲,尤其偏遠地區食材採購及運輸成本較高,因此再次向中央反映地方需求。115學年度起,一般地區每生每日提高至95元,以每月22日計算,月收基準約2,090元;偏遠地區提高至105元,月收基準約2,310元,讓園所在食材採購及餐點規劃上有更多彈性。

黃偉哲指出,市府此次也成功爭取中央提高補助比率,中央補助「收費調增差額」經費比率,由113學年度的80%提高至115學年度的90%,其餘10%由市府自籌支應,增加的費用不轉嫁家長。透過中央與地方共同投入,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的同時,也讓幼兒園有更充足經費選用優質食材,提升餐點營養與品質。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餐點費基準提高後,各園所可更有彈性選用「三章一Q」國產及在地生鮮食材,規劃營養均衡、多元的幼兒餐點。教育局也將持續強化專責廚工配置,落實人事費與食材費分列支用,並加強食材來源、驗收、保存、烹調及留樣等供餐流程管理,確保增加的經費真正用於提升食材及餐點品質。

教育局表示,除提升食材品質及食品安全管理,也持續推動「幼兒飲食營養教育大補帖」,將營養教育融入幼兒日常學習,引導孩子認識原型食物、養成均衡飲食及珍惜食物的習慣。未來也將透過食材溯源、供餐流程管理及不定期查核等措施持續把關,兼顧幼兒飲食安全與偏鄉園所實際需求,營造讓家長安心、幼兒健康成長的教保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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