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17日舉行程序委員會議,同意上程市府提案計40案;唯市府為推動數位轉型及發展智慧城市成立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提出組織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經程委會議決由市府於4月25日前向議員溝通後再送議會審議。
程序委員會議由議長康裕成主持,黃香菽、劉德林、陳明澤、邱俊憲、陳善慧、朱信強等議員與會,討論市府提案提付大會相關事宜。提案中,市府人事處提出高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第17條修正草案,引發熱烈討論。
市府人事處表示,為引領數位轉型及實現智慧城市願景進行組織整併,提出市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案,將於9月1日成立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邱俊憲議員建議智慧城市發展委員會修正為局,將更為適切與直觀。
劉德林議員表示,毒防局和青年局業務是否落實到位受質疑,建議整併再造,並因應AI時代成立智慧城市發展局;黃香菽、朱信強議員亦認為有些局處表現不佳及業務重疊,建議回歸原局處,以符實際需求;陳明澤議員認為可研議將智慧城市發展功能歸於經發局業務。
與會議員對高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第17條修正草案是否同意上程,各有意見,經程序委員會決議由市府於4月25日前向議員溝通再送議會審議。
議長康裕成強調,考量市府組織再造需求及時效性,期盼市府向議員充分溝通及取得共識,再依程序委員會決議送議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