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區25日凌晨發生酒駕違規案件,42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一心二路時,因車速過快、行車不穩且跨越車道,遭巡邏員警攔查。林男先以誤認後方有救護車為由解釋異常駕駛,隨後又被查出駕照早已註銷,酒測結果也超過法定標準,警方當場將其逮捕,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前鎮分局表示,復興路派出所員警於25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一心二路與民權二路口時,發現林男駕駛的自小客車行駛於兩車道中間,車速明顯過快,行進間也不穩定。員警立即尾隨觀察,並於一心二路與三多三路口將車輛攔停,以防發生交通事故。
林男下車後向員警解釋,因為誤以為後方有救護車接近,才會加速準備避讓。不過員警指出,在尚未鳴警笛前,就已發現林男有車速過快及行車不穩情形,與其說法不符。員警交談時聞到林男身上有濃厚酒氣,林男坦承稍早曾在友人家中飲酒。
高雄前鎮分局員警25日凌晨巡邏時,發現42歲林姓男子駕車跨越車道且車速過快,攔查後發現涉嫌酒駕,駕照也早已遭註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警方確認林男飲酒結束至攔查時已超過15分鐘,隨即依法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結果超過法定標準值。進一步查驗駕駛資格,發現林男駕照早已遭註銷,面對員警詢問是否重新考照,他則表示筆試有許多「陷阱題」,因此遲遲未能取得駕照。
警方除依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將林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也依法查扣車輛號牌2面並移置保管車輛。交通違規部分,無照駕駛最高可罰6萬元,酒後駕車最高可罰12萬元,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最高可罰1,800元,3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處18萬1,800元罰鍰。
前鎮分局長黃元民表示,酒後駕車容易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與反應能力,增加道路事故風險。本案所幸員警及時發現異常並攔查,未造成事故。警方呼籲民眾飲酒後應利用代駕或大眾運輸工具返家,切勿心存僥倖,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及各項危險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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