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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食物銀行公聽會:欠缺空間與人力 建議制定自治條例

高雄市食物銀行公聽會:欠缺空間與人力 建議制定自治條例

2026-03-17
記者 吳文生 / 高雄 報導

高雄市議會17日舉辦「高雄市食物銀行自治條例制定草案」公聽會,由議員黃柏霖主持,議員陳麗珍出席,期望透過法規制定,使食物銀行運作更具效率與穩定性。

黃柏霖指出,食物銀行可將資源有效媒合給需要的人,高雄可參考臺中市自治條例做法,從法規與實務可行性進行討論。他強調,從企業社會責任及ESG角度,資源應避免浪費,建立多元捐贈管道,政府可作為推動平台,養成捐贈習慣。自治條例的制定目的即在於如何有效管理與提供資源。

議員陳麗珍則表示,物資分配過程常有困難,弱勢族群接受資源不易,且社會對物資需求持續改變。她期望透過討論與建議,使食物銀行運作機制更完善

社會局表示,食物銀行依社會救助法規辦理實務給付,除現金補助外,滿足特定族群或邊緣戶的生活需求。隨著社會救助法修法,未來將增訂專章規範實務給付。高雄市食物銀行由高雄市慈善聯盟總會及社福慈善總會分別負責全市弱勢戶服務,目前主要困難在於物資募集不易及需求多元化。服務個案均建檔管理,但基於個資法,社會局不會主動提供名冊,僅以個案轉介機制運作。

法制局指出,現行食物銀行執行未涉及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權利,因此是否需上升至自治條例層級仍待討論。同時,建議將第13至15條涉及各局處業務分工整併於第2條,明確社會局為主管機關,其餘機關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利條例落實。

高雄市議會舉辦食物銀行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由議員黃柏霖主持、議員陳麗珍出席。(圖/高雄市議會提供) 高雄市議會舉辦食物銀行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由議員黃柏霖主持、議員陳麗珍出席。(圖/高雄市議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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