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林智鴻23日要求勞工局長江健興務必於今年調整,明年全面實施勞動節放假,以體恤全體受僱者對於國家進步整體貢獻所付出的辛勞。
林智鴻認為,勞動節放假的設立乃是為了表彰全體勞動者對於社會與經濟廣大貢獻,而不論產業別,包含作為國家運作中樞的公務員也應適用,且法有明訂,於法有據。
林智鴻指出,依據紀念日與節日實施辦法以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勞工應享有勞動假的權利,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亦規定「主管機關應定期檢討所屬機關(構)勤休制度之妥適性」,易言之,全體受僱者均有勞動節放假的權利,受僱者應一體適用享有勞動節放假的權益。
有關台灣社會情勢人口結構因少子化與高齡化所造成的社會問題,如獨居老人與近年在日本與世界逐漸盛行的孤獨死議題,林智鴻亦表達對於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的肯定與鼓勵。
林智鴻感謝社會局對每個個案的用心服務,針對社會局公務車是否應有第三責任險的議題,他要求社會局應考量社工執行業務的職業安全,全面為社工所使用的公務車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