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觀光局持續聯合消保官啟動多次旅宿房價稽查專案,6月份已稽查87家次,並查有3家旅宿業者未依規定保留旅客訂房或違規超收房費情形,將依違規個案開罰並公告名單,以強化警示效果。
觀光局表示,高雄市政府積極推展演唱會經濟,帶動觀光產值與國際能見度,住宿需求暴增,市區旅館於演出日訂房常一房難求;為保障旅客住宿安全、消費權益,遏止不肖業者惡意哄抬房價、維護高雄城市觀光形象,觀光局持續聯合市府消保官、消防、工務、警察等相關單位定期與不定期辦理專案檢查與隨機抽查,強力控管房費穩定,並對惡意哄抬價格或任意取消訂房等不法行為絕不寬貸。
觀光局說明,依旅館業管理規則及民宿管理辦法規定,房價須備查,且不得超收;業者已收受訂金或已確認訂房者,應保留房間,違規將依發展觀光條例開罰1萬至5萬元並公布名單。
觀光局進一步說,旅宿業者亦不得訂立違反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之不合理條款,如有限制解約條件、片面變更規則或無故任意取消訂房致消費者權益受損,均屬無效;違者如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卻仍逾期未改者,將按消費者保護法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觀光局強調,針對旅客反映常見爭議行為,如任意哄抬房價超過備查房價、任意取消訂房,或未依照交通部公告定型化契約辦理退費事宜;違者將依觀光發展條例及消費者保護法進行處罰,並予以公告。呼籲業者應秉持誠信原則,妥善履行訂房契約,勿任意取消旅客訂房,避免消費爭議影響商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