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柯志恩18日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針對虐殺7歲以下幼童者,最高得判處死刑。她強調,此舉是為補足現行法律對幼童的保護不足,加重刑責是回應社會對正義的期待,並非盲目討好民意。

柯志恩指出,剴剴案震驚全台,殘酷虐嬰、虐童事件屢傳,已成台灣恥辱,國人無法容忍。去年度雖已修法,加重第286條刑責二分之一,但判決結果仍難平息民憤,因此藍白合力再推修法,新增《刑法》第272-1條及第286條,將虐童致死刑度最高提升至死刑。
她批評,民進黨立委反對此案,甚至指責是「民粹修法」。柯志恩強調,幼童多無自我保護能力,虐兒案件多涉及長期施暴、手段殘忍,修法是補足保護漏洞,非迎合情緒,民進黨此舉形同與民意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