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吳利成六日指出,他與立法委員陳菁徽偕同大樹區各里長,勘查光電案場時發現,現場光電污染及土石流失已嚴重破壞生態,威脅鄉親安全。吳利成表示,市府與中央應共同負責,疏濬路線不得以國有土地地目限制為由卸責,須限期改善設施,避免危及民眾生命財產。他強調,將持續監督,不容破壞山林生態的錯誤再度發生。
吳利成指出,和山光電一期案場雖合法取得光電板設置及水土保持工程許可,但中央與地方政府仍須定期檢查土石流失問題。現場光電板破碎散落於土壤上,有毒物質隨雨水滲入土壤流入溝渠,污染高屏溪水源,嚴重影響大高雄鄉親用水安全。
至於和山光電二期案場,多處土石坍方流失,正在破壞生態並威脅民眾安全,市府與廠商應盡快改善水土保持工程,防止持續坍方。

吳利成補充,經濟部表示,廠商在未改正所有缺失前,包括光電板越界侵占農地與農路、廢棄光電板及工程廢棄物清運、水土保持改善等,將不會核發一期案場的「電業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