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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一眼遭兩兄弟持電擊棒攻擊 台南警追緝到案送辦

只看一眼遭兩兄弟持電擊棒攻擊 台南警追緝到案送辦

2024-01-03
記者 劉美祺 / 台南 報導

台南市警方29日晚間接獲民眾報案,在和意路某KTV前,只因看了一眼而被認為在挑釁,竟持電擊棒上前攻擊,警方掌握監視器影像以車追人,在仁德、新營區將2嫌陸續拘提到案,起獲電擊器、棍棒及安非他命,全案依妨害自由、傷害、毒品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經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黃兄29日遭逮,並以妨害自由、傷害、毒品等罪送辦,遭法官裁定有串證之虞羈押禁見(圖/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 黃兄29日遭逮,並以妨害自由、傷害、毒品等罪送辦,遭法官裁定有串證之虞羈押禁見(圖/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

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黃兄(46歲)、黃弟(45歲)於29日夜間8時許至和意路公園附近等候友人準備商談事情,等候當中因認為遭走過身旁之林男(20)眼神挑釁,兩人竟由黃弟持放在背包內之電擊棒走近在KTV前候友之林姓男子意圖攻擊,幸經林男警覺逃離後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也立即自案發地展開地毯式調閱影像,由犯嫌行蹤動線終在國華街口掌握兩人犯案後所騎乘離開之機車,繼而以車追人掌握黃姓等兩兄弟涉有重嫌。

 

專案小組在30日報請地檢署檢察官開立拘票,至仁德區出租套房將犯嫌黃兄拘提到案,並起獲犯案用電擊器、棍棒等,另起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3.47公克,調查後依妨害自由、傷害、毒品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經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黃弟犯案時所背之背包,內放有電擊棒、棍棒等證物(圖/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 黃弟犯案時所背之背包,內放有電擊棒、棍棒等證物(圖/台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

而另一犯嫌黃弟前在員警圍捕中離家未落網,也在獲知其兄遭逮後,竟四處藏匿藉以規避警方查緝,經專案小組運用科技分析、親友清查等,續而掌握其吳姓女友(49歲)之行蹤,警方調查發現案發後兩人一同搭車逃往新營區旅社藏匿,警方1日夜間22時前往新營區中山路某旅社,將黃弟順利拘捕到案,且在其同行吳姓女皮包內起出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6.5公克,黃弟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吳女依毒品罪嫌移送。

台南市中西區西門路二段307巷6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