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4月10日9時許,一名楊姓老翁(35年次)著急至小港分局高松派出所報案稱,住家在做整修,故將自己的捷安特腳踏車(價值約新台幣一萬元)暫時放在住家騎樓,不到2小時發現腳踏車不翼而飛,急忙至派出所報案請警方協助找回愛車。
高松派出所員警受理後立即調閱監視器,果然發現老翁腳踏車係遭人牽走,並鎖定一名張姓男子(47年次)涉有重嫌,終於4月13日21時通知張嫌到案說明。張男起初矢口否認犯行,經員警出示監視器畫面佐證,方百口莫辯,並辯稱路過看見騎樓前的腳踏車看起來價值不斐,一時趁無人注意而竊取老翁腳踏車,全案詢後依涉嫌刑法竊盜罪函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小港警分局呼籲,腳踏車沒有車牌供辨識,提醒民眾停放腳踏車應檢查確實上鎖,可加裝防盜鎖並置於燈光明亮或有監視器拍攝之處,避免宵小有機可趁;另提醒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竊取他人財物,以避免觸法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