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專案小組,事先掌握二人運毒可疑事證後,於2月22日凌晨,由海巡署巡防艇在澎湖縣小門往西12浬海域攔檢「德進源1號」,二人見狀開始蛇行,並丟包毒品,經查緝人員登檢起獲船上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43袋,並自海中撈獲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袋,同時扣押「德進源1號」船舶1艘等證物,被告2人則於查獲當日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迄今。
海巡署偵防分署澎湖查緝隊今年2月偵破澎湖籍漁船「德進源1號」走私第三級毒品愷他命946.67公斤,澎湖地檢署20日偵查終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男與吳男提起公訴。
檢警專案小組查獲澎湖籍漁船「德進源1號」走私第三級毒品愷他命45袋,市價逾15億元。(圖/澎湖地檢署提供)
澎湖地檢署20日偵查終結,將吳男及陳男二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嫌、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嫌、國家安全法第14條無正當理由逃避檢查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澎湖地檢署表示,吳男以300萬元之代價,受託處理運毒事宜,吳男因知悉陳男積欠百萬元賭債,遂以100萬元為報酬,由陳男駕船前往接運毒品。二人於2月21日上午7時許,在澎湖縣馬公市前寮漁港,未經海岸巡防機關檢查,即由陳男駕駛「德進源1號」自用小船載吳男出海,並於同日晚間19時30分許,自不詳之外國籍船舶接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45袋,毛重共946.67公斤,淨重共895公斤,市價逾15億元後,往澎湖縣馬公市風櫃漁港方向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