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於2月5日凌晨3時接獲報案,稱新興區復興二路有民眾受傷,需警方協助。
警方趕赴現場後,發現報案人**余姓男子(26歲)與友人林姓男子(26歲)於市區某酒吧飲酒後,搭乘計程車返家途中,余男疑因酒醉與張姓計程車司機(49歲)**發生爭執,導致臉部擦挫傷。
![計程車司機與酒醉乘客發生糾紛警方依法裁處罰鍰。(圖/高雄新興分局 提供)](https://news111.com.tw/storage/uploads/news/7285/4HJgWxSTvtlc7IUxZEtDdvckmySiggMwuDPvT2Ts.webp)
警方隨即聯繫救護人員,將余男送往鄰近醫院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經查,張姓司機涉有加暴行於人行為,警方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規定,裁處新臺幣18,000元以下罰鍰。
新興分局呼籲,暴力無法解決問題,民眾應保持理性、遵守法律,警方對於任何違法行為將依法嚴正處理,維護社會秩序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