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關鍵字

首頁關鍵字

首頁 /
社會 /
居無定所四處破壞 警鍥而不捨終結停車柱破壞之亂

居無定所四處破壞 警鍥而不捨終結停車柱破壞之亂

2025-07-04
記者 張振興 / 臺南 報導

南五分局於昨日成功偵破多起智慧停車柱遭惡意破壞案件,迅速將涉有重嫌的劉姓男子拘提到案,展現警方堅定打擊犯罪、維護市民權益與公共設施安全的決心。

警方鎖定涉案劉姓男子行蹤,成功拘提到案,展現打擊破壞公物犯罪的決心。(圖/臺南市五分局 提供) 警方鎖定涉案劉姓男子行蹤,成功拘提到案,展現打擊破壞公物犯罪的決心。(圖/臺南市五分局 提供)

近期五分局陸續接獲民眾報案,指出位於東豐路及小東路一帶,共計16支智慧停車柱遭人以石塊、磚塊等硬物砸毀,造成市容受損,並嚴重影響智慧停車系統的正常運作,對民眾使用造成諸多不便。為迅速查明案情,第五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啟動「鷹眼追緝」行動。不僅針對案發現場進行地毯式勘查,仔細蒐集相關證據,更調閱沿線數十支監視器畫面,透過影像交叉比對與行為模式分析,最終鎖定一名居無定所之劉姓男子涉有重嫌。

由於劉男行蹤飄忽不定,增加查緝難度,警方隨即擴大調閱範圍,掌握其經常出沒地點,並依法寄發通知書,敦促其儘速到案說明。惟劉男對警方通知置若罔聞,未於限期內出面應訊,為防止其持續作案,警方依法報請臺南地方檢察署核發拘票,並在掌握其行蹤後,派員於指定時間、地點將其拘提到案。經進一步清查,警方發現劉男自近期以來,在本分局轄區內已涉嫌至少10起相關案件,造成損失高達新臺幣54萬元。

第五分局偵查隊指出,劉男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54條「毀損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另外劉男亦將面臨民事求償責任,依據《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責任,行為人須對所造成之損害負起完全賠償責任,本案中高達54萬元之維修與重置費用,受害公司可依法求償。

五分局長洪宏榮表示,智慧停車柱係提升城市治理與交通管理效率之關鍵公共設施,任何蓄意破壞行為絕不寬貸。本分局將持續強化科技執法與巡邏密度,全力守護市容與市民權益。民眾如發現可疑行為,請即撥打110報案,與警方攜手合作,共同守護我們的城市安全與美好生活環境。

台南市中西區西門路二段307巷6號2樓